2018-11-17 16:36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建立台灣主體性,不再以矮化性質的「中華台北」參與國際賽事,前奧運國手紀政發起「東奧正名台灣隊公投」,如果24日投票結果為「通過」,行政院意見書提及,政府將在兼顧國家尊嚴、確保我國會籍、並保障選手代表我國出賽權利下,諮請中華奧會依國際奧會規定進行處理。

今年九合一大選高達10件公投案,由紀政領銜所提、編號第13案的博客來「東奧正名公投」,主文為「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今、明兩天東奧正名小組也在台北車站及部分捷運站出口舉辦宣傳活動。

紀政日前投書指出,東奧正名小組始終秉持遵照「洛桑協議」及國際奧會(IOC)相關規範下向IOC「申請」改名,期能嘗試及戮力於恢復我國運動代表隊曾經使用過的名字。我國奧會從過去到目前,在IOC中的名稱數度變更,「Formosa」、「Taiwan」、「R.O.C」等名稱都有使用過,「Taiwan」之名甚至經歷三屆奧運。

紀政強調,當國內外都習慣以台灣稱呼我們,為何人民提案名稱恢復叫台灣要被污名化?不論是「Taiwan」或是「R.O.C」她都支持,但是「Chinese Taipei」是一個世界地圖上找不到的名稱,更何況中國三番兩次違反1989年中國奧會與中華奧會兩會在香港所簽訂的協議,故意稱呼我國為「中國台北」。

紀政提及,在國際奧會的206個國家奧會(NOC)中,我國是唯一不能用自己的國旗、國歌、國名的運動博客來網路書店代表隊,「這種委曲、這種歧視,你還能忍受嗎?」請支持我國運動代表隊在奧會的名稱,遵照IOC憲章第30條規定改為台灣(Taiwan),這一張公投票,是還給運動員應有的尊嚴,是告訴全世界「I'm from Taiwan!」

針對東奧正名公投,行政院意見書則載明,我國參加國際奧會所屬各國際賽事,係博客來網路書局依1981年洛桑協議,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作為我國會籍名稱,而變更名稱須經國際奧會同意。

行政院表示,在政府的立場及態度上,保障我國選手及組織代表參加國際運動競賽及國際運動組織會議,享有與其他國家會員同等權益,是我國政府參與國際體育事務最高原則。

我國自1981年與國際奧會簽訂洛桑協議以來,一直以 「Chinese Taipei」名稱參加,或主、承辦國際奧會體系所屬或認可的運動賽會,最終目的是為維護我國運動員能夠享有與其他國家運動員同等權利與地位,以展現我國軟實力,並提升國際社會能見度。

行政院指出,公投是人民的合法權利,民主政治的表徵,亦是民主進步及公民意志的展現,民眾或民間團體藉由公投直接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是民主社會常態。台灣是一個多元、民主及自由社會,各種民意表達均應被尊重。

行政院強調,倘本案經公民投票通過,政府會尊重公投的結果,並在兼顧國家尊嚴、確保我國會籍、並保障選手代表我國出賽權利下,諮請中華奧會依國際奧會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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